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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化建设

关于在全市基层工会中普遍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活动的实施方案

2012-12-11 6691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在推动改革发展、促进和谐稳定中的作用,按照全总《关于在企业工会实施“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工作,增强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活力,推动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创品牌、求实效,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基层工会中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活动,以下简称“三亮”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理论为指导,以加强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促进工会作用发挥为目的,着力转变工会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工会与职工群众的联系,增强基层工会凝聚力和号召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3年,全市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三亮”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三亮”要达到全覆盖。
  三、工作步骤
  在全市基层工会中普遍开展“三亮”活动分为调查摸底、全面推进,选树典型、经验交流和督导检查、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1、调查摸底、全面推进。(4月底前)市总工会制定活动方案,对活动进行部署安排。各级工会组织在去年“双亮”的基础上,要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制定符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
  2、选树典型、经验交流。(5月至9月)各县(市、区)工会、各基层工会要通过调研、会员评家等形式,研究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发现和总结基层工会开展“三亮”活动好的典型经验和做法,选树本地、本系统的“三亮”示范单位。
  3、督导检查、总结提升。(年底前)市总工会将成立“三亮”活动领导小组,随时到各地、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积极探索切合实际、具有特色的新形式、新方法,全面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将活动中取得的重要经验成果转化为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三亮”的长效机制,使“三亮”工作成为常态化、制度化。
  四、主要内容
  “三亮”活动主要是提高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为重点,将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新社会组织工会、个体经济组织工会全部纳入“三亮”活动范围,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广泛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工会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使他们参与到“三亮”活动中来,促进工会工作上水平、上台阶,切实提高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水平。
  (一)工会组织亮牌子
  1、单独基层工会委员会要在单位门面或工会办公地点悬挂与单位名称相对应的工会组织牌匾;联合基层工会、工会联合会要在工会办公地点悬挂规范名称的工会组织牌匾(工会名称须使用上级工会批复的全称)。
  2、工会办公地点应在单位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会务公开栏、单位网站、职工活动场所、职工食堂等一处或多处明显位置公布。
  3、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工会分会、工会小组等组织网络,工会工作机构设置等,要制成图表悬挂于工会办公地点内。
  4、工会所属或管理的活动室、阅览室、文体设施等要有工会标志。
  (二)工会主席亮身份
  1、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主席(副主席)要以佩戴胸卡、戴牌上岗、印发联系卡、设置办公桌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亮出身份,使职工普遍知晓工会主席,工会换届选举后或工会主席(副主席)人员变动时,要及时更新其信息。。
  2、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和分工要在企业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会务公开栏、单位网站、职工活动场所、职工食堂等一处或多处显眼位置公布。
  3、工会主席(副主席)每年年初要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的普遍要求,通过职工大会或文字公告等形式,向社区或企业和职工承诺全年要为促进社区、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提供哪些服务、办哪些实事。
  4、工会主席(副主席)每年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接受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的评议。
  (三)工会工作亮作为
  1、设工会专栏,及时公开工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会工作计划、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办理时限和会员评议等情况,同时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开。
  2、年度计划确定的经济技术劳动竞赛、职工教育培训、工资集体协商、文体活动、实事好事等工作要公开承诺,切实践诺;年度工作总结、工会经费和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向职工群众公布。
  3、定期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4、通过媒体、信息、版面等形式向职工大力宣传工会组织在班组竞赛、开展困难帮扶、落实职代会制度等工作中的新做法和新成效,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认知度和信任感。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三亮”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总工会成立由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常务副主席焦林同志任组长,市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景军同志任副组长,市总工会各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亮”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总组织部)。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也要成立相应的“三亮”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地、本系统“三亮”活动的推进工作,确保进度和质量,切实抓好、抓落实。每月月底向“三亮”活动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材料。
  六、工作措施
  (一)深化活动内容。要在亮牌子、亮身份、亮作为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载体,推动基层工会健全工会组织体系,独立设置工作机构,配备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其他专兼职工会干部;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按时换届选举,加强会员会籍管理;健全各项组织制度、民主制度、工作制度;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会务公开;建立单独工会财务帐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保护工会资产;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安全生产、劳动争议调处等维权机制。
  (二)拓宽活动范围。“三亮”活动的重点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企业工会、新社会组织工会、个体经济组织工会全部纳入“三亮”活动。机关工会、事业单位工会、企业工会所属工会分会、工会小组以及其他工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三亮”。
  (三)实现有机结合。开展“三亮”活动,要与“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学习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三个普遍”活动相结合,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做到与党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与推动企业普遍建会和“职工之家”建设相结合,规范建会程序,提升建会质量,做到建会、建制、建家统筹同步推进;与会员评家工作相结合,把会员和职工的满意度、为会员和职工办成的实事好事、单位党政的认可度等作为衡量开展“三亮”活动成效的主要依据;与全总“面对面、心连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和市总的“个十百千万”活动相结合,推动困难职工多、生产经营困难、劳动关系矛盾突出、工会工作推进有难度的企业工会提高科学化水平。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工会要把开展“三亮”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工会主席亲自抓落实。要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和集聚区工会主要负责本地区、企业“三亮”活动的部署督导,及时研究“三亮”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切实承担起指导督促所辖基层工会开展“三亮”活动的职责,集中时间、组织专门人员具体推动落实,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在“三亮”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组建工会与开展“三亮”活动同步进行。
  (三)典型示范推动。各地工会要善于运用典型推动工作。选树4-6个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三亮”活动示范点,市总确立新乡县、封丘县、卫滨区、高新区工会作为“三亮”活动示点单位,加强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示范引导、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工会“三亮”活动的全面开展。
  (四)强化激励约束。市总工会将定期抽查,适时通报“三亮”活动进展情况,并将“三亮”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工会年度工作考核表彰的重要内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作为“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要评选条件之一。
 
 
新乡市总工会
2012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