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总工会关于招募职工志愿者的通知
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总工会,各系统工会,县直机关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深入推进职工志愿服务活动的开展,激励广大职工群众弘扬志愿精神、参与志愿服务、传播志愿文化,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职工志愿者在“三城同创”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展示新时代我县志愿者的风采,新乡县总工会决定招募职工志愿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通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充分体现志愿者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的爱心,更好地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
二、条件要求
1、热心公益事业,有志于参与全县组织的权益服务、文体服务以及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自愿加入,服从统一安排,积极参加培训,无偿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3、身体健康,年龄要求男性在18周岁-60周岁,女性在18周岁-55周岁(符合第五条要求的年龄可适当放宽),有一定的志愿服务时间和精力,能够按时履行服务承诺;
4、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团队精神和奉献精神;
5、重点招募法律工作者(持有律师执业证书或从事法律相关工作者)、心理咨询师(持有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从事心理咨询相关工作者)、文艺工作者(有文艺特长或从事文艺相关工作者)。
三、志愿服务内容
1、权益维护类。如:以务工人员为主要对象开展法律援助、工伤探视、劳动争议调解、重大劳资纠纷调处等。
2、职工服务类。如:关爱职工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关注职工思想动态;提升职工技能水平;搭建再就业平台;开展互助保障;提供法律服务等。
3、困难帮扶类。如:以困难职工群众为主要对象开展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大病医疗救助、金秋助学等。
4、文艺宣传类。如:深入农村、社区、企业、工地、学校、深入广大群众中间,开展送文化下基层、文化讲座等活动。
5、社会公益类。如安全监督、环境保护、关爱自然、节能减排、普法宣传、学雷锋活动等。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招募志愿者这项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抓手,作为弘扬志愿精神推进职工志愿服务制度化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2、积极培育,重在建设。各单位要通过此次招募职工志愿者工作,让更多职工群众跟着学、照着做,形成“点燃一盏灯、照亮一大片”的效应,以此推动全县职工志愿服务组织和各类职工志愿者队伍的健康发展,实现全县职工志愿服务水平的整体提升。
3、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大力宣传职工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扩大工会组织在社会影响力,引导更多职工群众加入到志愿服务行列,营造向上向善、互帮互助的浓厚社会氛围。
五、报名方式
1、可以通过新乡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号或新乡县总工会网站(http//:www.xxxzgh.cn)下载《志愿者服务申请表》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地点:新乡县七里营镇商务中心1号楼B507
联 系 人:赵攀
联系电话:18603800003
附件:《职工志愿者服务申请表》
新乡县总工会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