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栏
公告栏

关于推荐上报2017年节能减排等“五项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2017-12-04 4262

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经开区、平原示范区工会,市各产业工会:
今年以来,根据《关于在重点企业开展以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新乡为主题的节能减排竞赛活动的通知》(新工字〔2017〕33号)、《关于在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组织开展“五比一创”劳动竞赛活动的通知》(新工字〔2017〕34号)、《关于在全市推行建立“**席员工”评选制度的意见》(新工字〔2011〕60号)、《新乡市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的意见》(新工字〔2009〕32号)以及《关于2017年度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的通知》(新工字〔2017〕36号)等文件精神,全市各级工会按照文件要求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动员组织企事业单位参赛,各参赛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活动,已取得了阶段性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使表彰工作顺利进行,各单位按照上述文件要求,上报以下材料:
一、上报项目
(一)上报节能减排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和个人材料(只限于本辖区中列入重点参赛企业名单的单位);
(二)上报重点项目工程竞赛先进集体和个人材料(只限于本辖区中列入重点工程项目名单的单位);
(三)上报拟表彰的市“**席员工”先进个人材料;
(四)上报拟表彰的市“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材料;
(五)上报拟表彰的市“安康杯”竞赛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优秀群监员材料;
(六)上报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组织开展五项竞赛活动工作总结。
二、推荐要求
(一)“五项竞赛活动”按照《2017年“五项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进行推荐;新乡市工人先锋号从“六型班组”和创新工作室中产生。
(二)各县(市)区要尽快与相关单位联合组成考核组按照市总办公室《关于下发新乡市“安康杯”等劳动竞赛活动量化考核标准的通知》(新工办字〔2014〕37号)精神,深入到参赛单位考核验收,依据考核结果优中选优向市总推荐。
(三)申报先进单位或个人均须填写表格并附500字事迹材料、开展活动电子版照片(不少于5张)和单位活动方案一并上报。申报表须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四)各单位请务于12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市总生产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信箱(nsc139@sina.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参评。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上报本县或本系统材料时要有汇总名单并加盖公章。
(五)市总与市有关单位将适时对申报的先进单位、先进班组、先进个人进行抽查,望各单位预先按照文件规定的考核内容做好准备。附件:2017年“五项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www.xxxzgh.cn/uploads/151237200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