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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2013-05-23 2692

 新乡经济开发区工会,各乡(镇)工会,各系统工会,县直机关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2013428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颁布施行一周年。为进一步推动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学习普及和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定于428828在全国组织开展《特别规定》知识竞赛活动。按照全总和省、市总要求,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广泛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竞赛试题以《特别规定》为主要内容,并涉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百题问答》(中国工人出版社20125月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内容。
二、参赛对象
企事业单位经营者、管理人员及女职工。
三、竞赛方式
1.试题发放方式:在《工人日报》、《中国妇女报》、中工网、中国工会女职工工作网刊登竞赛试题和答题卡(答题卡复制有效)。
2.答题方式:(1)在答题卡上选择正确答案所对应的“○”内用钢笔或签字笔涂黑涂满;(2)答题卡上填写本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电话、通信地址、邮编。
四、获奖名额产生办法
此次竞赛活动县总评选优秀组织奖10个,按照各单位参赛答题情况和回收的有效试卷数量、质量等综合评选产生。在此基础上推荐上级工会的获奖名额。
五、相关要求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广泛发动,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活动,向广大女职工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力争普及率达85%以上,确保女职工的参与率。要通过竞赛活动,对企事业单位经营者、管理者和广大职工特别是女职工进行女职工权益维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广大女职工中掀起学法用法的高潮,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女职工的良好氛围。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各系统工会要做好本区域、本系统的竞赛组织工作。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请于2013630日前,将参赛单位数和女职工数、开展活动情况(见附件)及参赛答题卡报送县总工会女工委。
 联系电话:5085906  
电子邮箱:xxxzgh1952@163.com
附件: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知识竞赛试题
2、关于竞赛活动书面总结要求
 
 
                新乡县总工会
                 2013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