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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状” “五一劳动奖章”的通知

2013-03-06 2907

 新乡经济开发区工会,各乡(镇)工会,各系统工会,县直机关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2012年,全县广大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积极投身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创先争优建功立业劳动竞赛活动,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的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弘扬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新乡县总工会决定:今年五一前夕对在2012年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颁发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状五一劳动奖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条件
(一)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状
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推动科学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党和工会组织健全,领导班子团结有力;节能减排,注重保护生态环境;自主创新,大力提高职工素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健全;诚实守信,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企业文化建设和班组建设措施得力、成效显著;劳动关系和谐,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工作活动正常,没有出现过群众性上访事件和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居本地区或本行业**水平;实行**席员工评选制度和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措施得力有效。
(二)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章
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必须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奋发有为、兢兢业业,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加强企业管理,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企业技术改造,推动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2、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3、在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4、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
5、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和计划生育等事业以及社会公益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6、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增进民族团结,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抗击重大灾情,保卫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7、在重点工程建设或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引进资金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8、在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班组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9、在开展的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席员工、安康杯等竞赛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10、在促进就业再就业,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11、在厂务公开、职代会制度建设、创建模范职工之家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12、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推荐评选工作原则和要求
1、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经济建设**线,突出经济技术创新。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评选出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状”6个、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章”20名,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一线职工所占的比例不少于总数的50%;科教人员和其他人员所占比例分别不超过总数的20%;企业负责人的比例不超过总数的10%
2、被推荐的先进单位和企事业负责人必须是在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事业方面有突出业绩,还须经计划生育、工商、税务(国税、地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部门签署意见。凡是未成立党组织、未组建工会、未建立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制度、未单独签订集体合同、拖欠职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和工会经费、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以及2010年以来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的,该企事业单位及其负责人不得参加评选。推荐企业负责人的同时必须推荐1名一线职工。
3、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推荐人选,须经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意见,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干部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4、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由所在单位、地方和系统逐级上报。推荐对象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同意。
三、注意事项
1、已经获县以上(包括县级)五一劳动奖状(章)的先进单位(个人),如无新的突出贡献,一般不再重复推荐。
2、县党政机关正科正职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推荐。
3330前将推荐的县五一劳动奖状(章)候选人简表(A4纸打印,一式三份,以及电子版)、附一份20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含电子版)、相关证明材料,报县总工会生产保护部,联系电话:15637397959,邮箱:xxxzgh1952@163.com,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
4、凡被确定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须填写县总工会统一印制的登记表(一式三份),先进个人须贴上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经评审合格者,将获得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状(章)
5、登记表必须用钢笔或打印填写,不得复印。不要在表内附贴事迹材料。
6、如发现弄虚作假,收回指标并通报全县。
7、评选的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状(章)获得者,将作为评选推荐市五一劳动奖状(章)和新乡县劳动模范的重要依据。
附件:1、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名额分配表
2、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简表
3、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简表
 
                                                                        新乡县总工会
                                  2013年3月5日


附件
 
推荐评选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章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五一劳动奖章
1
1
2
大召营镇
1
3
1
4
1
5
七里营镇
2
6
朗公庙镇
1
7
古固寨镇
1
8
新乡经济开发区
1
9
县直机关工会
1
10
供销系统
1
11
粮食系统
1
12
卫生系统
1
13
教育系统
1
14
商业系统
1
15
直属企业
1
16
企业负责人
2
17
重点工作
2
合计
 
20


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状候选单位简表
单位全称
 
                              (盖章)
负责人
 
 
职工人数
      人,其中:男职工        人,女职工       
主要先进事迹
 
 
 
 
 
 
 
 
 
 
 
 
此表一式3份。表中单位全称栏所填内容应与单位行政公章内容一致,并加盖推荐单位工会公章。


新乡县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简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日期
 
政治
面貌
 
职务
 
职称
 
文化
程度
 
工作
单位
(盖章)
单位地址
 
 
主要事迹
 
注:此表一式3份。表格工作单位栏内所填写的内容须与本单位行政公章内容一致,并加盖推荐单位工会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