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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字〔2012〕16号 关于在全县职工中推广普及第九套广播体操的通知

2012-04-16 4839
 
新工字〔2012〕16号
 
关于在全县职工中推广普及第九套广播体操的通知
 
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更加深入广泛地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创新和丰富体育健身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满足广大职工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按照《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县推广普及第九套广播体操的通知》要求,县总工会将在全县职工中推广普及第九套广播体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县总工会成立推广普及第九套广播体操领导小组。
组长:杜习尧(县总工会党组成员、主任科员)
成员: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生产保护部,具体负责协调和督导各基层单位开展此项活动。
二、 工作要求
(一)推广普及第九套广播体操是一项长期任务,各乡(镇)区,系统工会要主动向党政汇报,积极争取支持,紧密结合县总工会《关于开展2012年企业文化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新工字〔2012〕4号),研究制定推广普及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时间、人员、地点,确保第九套广播体操推广普及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企事业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充分发挥组织作用,积极推动本企业、本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把第九套广播体操作为工间(前)操的主要形式在本企业,本单位广泛开展。
(三)加大第九套广播体操推广普及工作的宣传,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总结推广普及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单位的宣传栏及其他形式进行有效宣传,调动和激发广大职工的锻炼热情,确保这项活动广泛持久开展下去。
(四)县总工会于3月30日培训了一批体操教练员(名单附后),各乡(镇)区工会要主动与受培训教练员结合,做好本辖区的推广普及工作,将辖区开展此项活动的企业名称报县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备案,作为县总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五)县总工会将适时对全县开展第九套广播体操活动情况进行督促,并将通过竞赛,交流等形式评选出优秀体操团队,推荐参加拟定于10月初举办的新乡县企业文化节闭幕式。
 联系人:李冬,电话:5085906
 
 
 
                                新乡县总工会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