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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总工会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好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2013-12-24 5955
新工字〔2013〕34
新乡总工会
关于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组织开展好
送温暖活动的通知
 
新乡经济开发区工会,各乡(镇)工会,各系统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县总工会决定在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继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以“访千家、进万户、转作风、服务职工在基层”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和省工会十四大精神,积极协助和推动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通过走访慰问、扶贫济困、权益维护、精神关怀、强化服务等方式,构建工会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帮扶工作格局,切实解决好广大职工**关心、**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个困难职工的心坎上。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2月20日至2014年春节前。
三、主要内容
全县各级工会组织在送温暖活动期间,要围绕困难职工群体,创新帮扶形式,拓宽帮扶领域,做到重点帮扶,集中帮扶。以困难企业、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为主要对象,以全覆盖(建档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为主要目标,以下岗失业、大病、子女上学、收入低等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非常困难的职工,国企改制重组和关闭破产企业的困难职工、资源枯竭转型企业的困难职工,因自然灾害、意外伤害等生活过不下去的困难职工和生活特别困难的农民工等“四类群体”为重点,广泛开展送岗位、送培训、送健康、送文化、送助学、送钱物等“六送”活动,对广大职工群众特别是劳动模范和困难职工群体进行走访慰问送温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每个困难职工群众的心坎上。
(一)深入调查研究,切实解决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双节”送温暖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工会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深入到改制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切忌走过场、走形式,全面掌握基层和职工的实际情况,切实做到困难企业状况、困难职工人数、困难职工家庭情况、造成困难原因、困难职工实际需求的“五清”。要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提出“双节”送温暖活动的建议,切实解决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的实际问题。各级工会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定具有可行性的送温暖方案,对不同类型的困难职工家庭进行分类帮扶,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切实帮助困难职工群体过好节过好年。
(二)采取多种形式,确保送温暖活动取得实效
各级工会要进一步加大对2014“双节”送温暖活动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要从经费中拿出部分资金用于开展送温暖活动。要积极向当地政府申请帮扶中心配套资金,动员企业和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多形式开展帮扶活动,切实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在做到特困职工家庭必访,重大疾病职工家庭必访,特困农民工必访,特困企业必访,遭遇突发事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必访的“五必访”的基础上,一是对低收入困难职工家庭适当提高生活救助标准。二是对下岗失业人员中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人员积极开展技能培训和职业介绍。三是对有创业愿望、有创业能力的失业困难职工提供自主创业指导和小额贷款,帮助他们创办中小微企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四是积极帮助尚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早日找到工作。五是广泛宣传帮扶政策和送温暖典型,努力扩大送温暖活动的社会影响,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困难职工、帮助困难职工、爱护困难职工的浓厚氛围。
(三)不断丰富内容,实现送温暖活动的创新发展
各级工会要因地制宜,不断丰富帮扶工作的内容,积极整合更多资源,采取多种手段,努力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工会帮扶送温暖新格局。一是实施生活、医疗专项救助。要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和各级工会帮扶工作站的优势,重点对政府救助政策暂时覆盖不到的低保边缘户、已经覆盖但仍然十分困难的低保户以及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意外致困户等三类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专项生活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医疗费自费过多的家庭可以通过赠送购药卡、药品和医疗补助金等形式进行救助。二是开展培训、就业专项援助。以就业困难职工家庭、困难农民工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为对象开展专项就业援助;以工会职业培训和介绍机构为依托,通过举办就业招聘会,以送岗位、送培训和扶持创业等方式提供就业服务。三是提供文化、教育专项服务。以困难职工家庭上学子女为对象,对他们提供上学和生活补贴等服务,充分发挥工会文化宣传阵地的作用,为广大职工和农民工送电影、送文艺演出,丰富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四是实施专项心理关怀。以青年职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为对象,通过职工心理咨询窗口和心理热线电话,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心理压力,增强耐挫能力,帮助职工提高社会适应能力和自我调适能力。五是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生产生活条件,开展生活后勤保障达标活动,促进广大职工实现体面劳动。
四、几点要求
1.各级工会组织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开展送温暖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行为,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做到早筹划、早部署、早行动。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会送温暖工作取得的成效,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手段,切实开展好工会帮扶送温暖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切实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困难职工,坚决避免形式主义、面子工程,一切从方便困难职工、为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着想,走访慰问注意做到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务求实效。
2.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做到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工会十六大、省工会十四大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推进工会整体工作相结合;与构建服务职工工作体系结合,与促进工会帮扶工作不断创新发展相结合。
3.各级工会在送温暖活动中,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工会组织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宣传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措施,宣传工会帮扶工作在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宣传广大职工群众互爱互助、克服各种困难的生动事例。要及时发现送温暖活动中的典型人物、典型事例,注意及时总结经验并宣传推广,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关心和帮助困难职工群体的良好氛围。
4.各级工会要送温暖入户调查契机,对全总帮扶网络升级后本辖区内的信息不全、逻辑关系不成立等不合格档案、问题档案全部整改完善,对不符合建档条件的档案要予以删除或注销。
5、各级工会要加强帮扶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管理专项帮扶资金,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请各级工会于2014年2月6日前走访慰问困难职工情况报县总工会保障工作部。
 
           新 乡 县 总 工 会
                                 2013年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