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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字〔2013〕4号 关于开展庆祝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 妇女节活动的通知

2013-02-21 5733

新工字〔2013〕4号

关于开展庆祝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 妇女节活动的通知

 

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县直机关工会,企事业单位工会: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是“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组织开展好今年的“三八”节纪念活动,对于团结动员全县广大女职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在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半边天”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为主线,从创先争优、实施女职工提升素质建功立业工程、关爱女职工等方面开展活动,充分展示女职工的时代风采和卓越贡献,进一步激发全县广大女职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干劲和热情。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学习,提高认识。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把学习作为主旋律,贯穿于节日庆祝活动之中,充分利用报刊、网站、职工书屋、宣传橱窗等宣传教育阵地,通过专题学习、座谈交流、讲座等形式,组织广大女职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勤奋劳动、诚实劳动、创新劳动,努力在建设“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县中建功立业。
  2、帮扶救助,奉献爱心。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大力宣传贯彻《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同步启动3月份女职工“关爱行动月”,针对女职工的实际需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心助困、心理关怀、疾病救助和健康知识普及活动,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将关爱行动做大做实,形成长效机制。以“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走访慰问,切实关注下岗失业女职工、单亲困难女职工、困难女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帮助她们解决实际困难,把党和政府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她们身边。
  3、宣传表彰,树立典型。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以“三八”节活动为契机,做好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工作,大力开展涉及女职工权益和劳动保护的各类健康保健、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要对在提升素质建功立业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弘扬她们的先进事迹,激励广大女职工发扬“四自”精神,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再创佳绩、再立新功。
  4、开展活动,营造氛围。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因地制宜、广泛开展女职工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通过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知识讲座、读书、征文、演讲、才艺展示等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活动方式,丰富女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展示女职工的风采,让广大女职工度过一个欢乐而有意义的节日。
  三、几点要求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一是要根据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及早安排布置,认真组织,切实提高“三八”节活动的参与面,将活动办得积极向上、文明健康;二是要在组织活动时,关注本区域、本单位女劳务派遣工、女农民工群体,吸收她们参加各类活动,令她们同样感受到节日的欢乐和工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三是要加大活动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女职工,理解、重视、支持女职工工作的良好氛围。请于3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图片资料上报县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5085906 邮箱:xxxzgh1952@163.com

                                                                         新乡县总工会
                                                                         2013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