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权益保障 > 困难帮扶
困难帮扶

帮扶中心求助须知

2013-10-15 7786

一、凡来新乡县帮扶中心接受帮扶的人员须服从帮扶中心的统一安排,按照帮扶中心的工作程序办理相关事项,勿大声喧哗,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

二、请先查看各帮扶窗口服务内容。  

三、请出示《居民身份证》或《再就业优惠证》、《工会会员证》、《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  

四、请与窗口值班人员一道填写帮扶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