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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

关于发布《新乡县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的通知

2011-09-13 5867

新乡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为规范全县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新乡县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的内容进行梳理。经县综合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各单位在厂务公开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可增加公开内容,但不得减少公开内容。


新乡县厂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
单位办事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12日




新乡县厂务公开目录 (工商企业)

一、国有、集体企业厂务公开内容
1、企业发展规划,投资、生产经营重大决策方案。
2、企业改革、改制方案,兼并破产方案。
3、职工裁员、分流、安置方案。
4、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及其完成情况(包括产品销售和盈亏、承包租赁合同执行、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
5、年度财务预决算、贷款、担保、大额资金使用情况。
6、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供应情况。
7、重要制度的制定情况。
8、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9、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惩与福利情况。
10、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
11、职工招聘、**技术职称的评聘情况,评优评先的条件、步骤、数量和结果及职工培训计划。
12、企业公积金、公益金和福利金的使用方案及使用情况。
13、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情况。
14、民主评议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情况,中层管理人员、重要岗位人员的选聘和任用情况。
15、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企业领导人员工资、住房、用车情况,出国出境人员费用支出情况。
16、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审计情况。
17、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内容
1、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
2、处分和处理职工的情况及理由。
3、职工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情况。
4、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措施和职业病防治情况。
5、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的签订、续订、变更和履行情况。
6、企业、工会和职工(代表)协商同意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7、其他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企业法定义务的履行情况。
三、厂务公开的形式
(一)国有、集体企业厂务公开的形式
1、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凡涉及到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决策、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等,都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并经职代会审议、审查同意或审议决定。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继续向职工代表公布企业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设置定点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有关情况。凡涉及要让职工直接了解的内容,要在醒目的、中心的、重要位置,建立宽敞、大方、固定安全的厂务公开栏,及时进行公开,各分公司、车间也要建立公开栏,定期公布有关重大事项。
3、定期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或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在联系会议上,厂长(经理)通报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涉及日常经营性决策问题,征询意见,如遇重大问题则必须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4、通过书面材料进行通报。企业的一些规章制度或具体事项等,可以通过下发文件、发放通知单、建立明白卡等,让职工了解实情。
5、企业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厂报、墙报、黑板报等媒体和辅助形式进行公开。
(二)非公企业厂务公开的形式
1、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凡涉及到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决策、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生产经营管理方面等问题,都应在职工代表大会上报告,并经职代会审议、审查同意或审议决定。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继续向职工代表公布企业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2、设置定点公开栏定期或不定期公布有关情况。凡涉及要让职工直接了解的内容,要在醒目的、中心的、重要位置,建立宽敞、大方、固定安全的厂务公开栏,及时进行公开,各分公司、车间也要建立公开栏,定期公布有关重大事项。
3、定期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或职工代表联席会议。在联席会议上,厂长(经理)通报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涉及日常经营性决策问题,征询意见,如遇重大问题则必须临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4、通过书面材料进行通报。企业的一些规章制度或具体事项等,可以通过下发文件、发放通知单、建立明白卡等,让职工了解实情。
5、企业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厂报、墙报、黑板报、职工意见箱、厂长(经理)接待日等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
6、有条件的企业还可采取企业内部信息网、电子触摸屏等现代化手段改进和完善厂务公开的形式。
四、厂务公开的时间
(一)国有、集体企业厂务公开的时间
根据公开的内容实行及时公开、月公开、季公开、年公开。
1、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职工**关心的事项以及要让职工直接了解的内容要及时公开。
2、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决策、项目招标、设备采购、规章制度等重要事项要及时公开。
3、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要每月公开一次。
4、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领导职务消费情况一季度公开一次。
5、企业年度财务预结算、企业担保情况每半年公开一次。
(二)非公企业厂务公开的时间
1、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情况要及时公开。
2、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职工**关心的事项以及要让职工直接了解的内容要及时公开。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议履约情况及时公开。
4、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要每月公开一次。
五、厂务公开的程序和方法
(一)国有、集体企业厂务公开的程序和方法
厂务公开要建立由党组织、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企业工会是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并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
1、收集预审。可由厂务公开专项工作小组整理汇总各专项公开内容,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2、定时定点公布。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可采取不同形式, 逐项进行报告、通报或张榜公布。
3、征询意见。厂务公开 以后,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除职代会上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审议以外,可采取设立意见箱,或通过职工代表向职工直接收集的方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对职工的疑问要及时作出解释,对职工反映较强烈,大多数职工不满意的要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以确保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4、建立厂务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时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工会妥善保存备查。
(二)非公企业厂务公开的程序和方法
1、收集预审。可由厂务公开专项工作小组整理汇总各专项公开内容,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2、定时定点公布。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可采取不同形式,逐项进行报告、通报或张榜公布。
3、征询意见。厂务公开 以后,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
4、建立厂务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时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由厂务公开领导小组或工会妥善保存备查。
六、厂务公开的范围
全县各企业要按要求实行厂务公开。每个企业公开的范围是企业的全体职工。
七、厂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一)国有、集体企业厂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党政领导对厂务公开高度重视,建立行之有效的厂务公开制度和措施,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公开的时间明确、适时。除每半年在职代会上进行公开外,需要经常性公开的事项应随时公开,需综合性公开的事项应每季度公开一次。
3、促进企业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通过民主测评,绝大多数职工对企业领导班子、领导成员满意。
4、推动职代会职权的落实,职工对职代会作用满意率上升。
5、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包括母、子公司,分厂、车间、班组建立内部事务公开制度),职工情绪稳定、工作积极,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提高。
(二)非公企业厂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企业重视,机构健全。企业成立以行政负责人为组长的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做到组织、人员、经费、办公条件四落实;成立由工会和职工代表组成的厂务公开监督(协商)小组,切实开展监督工作。
2、制度完善。建立并完善了职代会制度、劳资协商恳谈会制度、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制度、定期公开和报告制度等,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机制。
3、厂务公开运作规范有序,公开的内容真实、准确、全面,形式多样,时间及时,程序规范。
4、群众满意,效果明显。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法》和《工会法》等法律法规赋予职工的各种民主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劳动标准得到保障,职工收入明显增加,生活福利、生产条件得到不断改善。
5、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企业的发展,经营管理和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新乡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目录


  全县各级医院、各类学校;供水、供电、环保、公共交通、电信、邮政、金融、旅游、住房、社会保障等公共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可根据以下目录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公开目录。
一、对外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单位介绍类。部门职能权限、服务范围、服务标准、服务承诺、违诺责任和处理办法及工作人员工作分工、岗位职责、行为规范以及便民服务电话。
2、政策规章类。中央和各级惠民政策及贯彻落实情况;行业性的政策、法律、法规。
3、服务指南类。办事依据、办理条件、办理时限、办理流程、办事结果;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示范文本。
4、收费处罚类。收费及处罚的项目、依据、标准及缴费办法。
5、监督投诉类。投诉电话、信箱、电子邮箱,监督机构,对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违法的处理规定,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姓名、联系方式等。
6、突发应急类。与服务对象密切相关的变动事项、工作方案,如资源短缺、突发事件、服务事项临时变更及处理措施等。
7、涉民决策类。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如物价的确定和调整等。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公开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其他事项。
二、对内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
1、内部重要决策情况。
2、人员聘用、任免、交流、考核、奖惩以及社会保障、福利、住房等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
3、单位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管理特别是大额资金使用、资产管理、物资采购等情况。
4、工程项目建设、重要项目实施情况。
5、年度工作目标及进展情况。
6、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7、干部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事项。
三、办事公开形式
  公共企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形式要坚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便民利民、有利于监督的原则,综合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公开,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要设立公开栏、公告栏、监督台、便民服务卡、明白纸、办事指南、告知单、触摸屏、电子显示屏、服务热线、监督举报电话等传统公开载体。
2、要积极发挥各类媒体的作用,通过政府公报或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进行公开。
3、要利用听证会、质询会、论证会、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4、要依托政府或公共企事业单位网站搭建网络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电子邮件、在线解答、留言板等形式,实现与公众的网上沟通;依托政务服务中心或单位办事大厅搭建综合服务平台,通过公共查阅室、资料索取点、设立专线电话、咨询服务台等公开交流平台,接受咨询、投诉和求助,实现与公众的互动。
5、要利用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座谈会、民主议事、重要事项通报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6、要把办事公开的要求贯穿到行业服务标准和规范中,抓住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单位内部的重要管理权力,探索实现办事过程动态公开的有效方式。
四、办事公开的时间:
1、行业主管部门的规范性制度、投诉渠道、涉及群众办事的各项制度、办事依据、办事时限、办事流程、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向社会承诺的服务事项、标准、违诺责任及处理办法、事故及意外情况的处理流程要常年公开并及时更新。
2、办事结果、收费情况应在事情办结和收费发生的同时公开。
3、单位的年度工作目标、财务预决算、人员年度考核应当每年公开一次。
4、年度工作目标完成的进展情况、财务收入、开支情况每半年至少公开一次。
5、人员聘用、任免、交流、日常考核、奖惩情况、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及建设情况、干部职工关心的其它重要事项应随时公开。
五、办事公开的程序和方法
  办事公开要建立由党组织、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办事公开领导小组,本单位工会是办事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并按照严格的程序进行。
1、收集预审。可由办事公开专项工作小组整理汇总各专项公开内容,提交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保证公开的内容全面、真实。
2、定时定点公布。根据需要公开的内容,可采取不同形式, 逐项进行报告、通报或张榜公布。
3、征询意见。办事公开以后,要及时以适当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反映和意见。可采取设立意见箱,或通过向职工直接收集的方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对职工群众反映较强烈,大多数职工群众不满意的要予以纠正或延期执行,以确保职工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
4、建立办事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和职工提出的问题及时答复、处理结果整理成文字材料,由办事公开领导小组或工会妥善保存备查。

六、办事公开的基本要求
1、党政领导对办事公开高度重视,建立行之有效的办事公开制度和措施,形成强有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公开的时间明确、适时。除每半年在职代会上进行公开外,需要经常性公开的事项应随时公开,需综合性公开的事项应每季度公开一次。
3、促进单位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通过民主测评,绝大多数职工对单位领导班子、领导成员满意。
4、推动职代会职权的落实,职工对职代会作用满意率上升。
5、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各公共企事业单位要在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在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监督、考核、奖惩等方面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使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新乡县公共企事业单位名录

1、 各级医院;
2、 各类学校;
3、 电业局;
4、 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县邮政局;
5、 人行、信用联社、农行、农发行、人寿保险公司;
6、 房产管理中心、城乡管理中心;
7、党校;
8、广电传媒服务中心;
9、农机管理总站;
10、县志办;
11、行政服务中心;
12、县供销社;
13、县残联;
14、县档案局;
15、县人防办;
16、红十字会新乡县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