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基层组建
基层组建

关于开展工会会员普查登记及颁发会员证的通知

2010-09-09 4154

新工字〔2010〕30号

关于开展工会会员普查登记及颁发会员证的通知

 

  各乡(镇)、开发区工会,系统工会,县直机关工会,企业工会:近年来,我县各级工会在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必须建立工会组织”的建会原则,积极抓好工会组建和发展会员工作,工会组织及工会会员不断壮大。为了摸清全县工会会员状况,进一步加强工会会员会籍管理工作,根据省总的要求,县总决定在全县开展工会会员普查登记及颁发新会员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工会,系统工会、县直机关工会、企事业单位工会、涵盖法人单位工会所辖范围内的会员。
  二、方法步骤
  1、会员普查登记要以会员正式组织关系为依据。会员登记时要求入会的职工按单位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同时送交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以颁发新会员证用。(工会会员登记表见附件一)
  2、各乡(镇)工会、系统工会要负责组织好所属基层工会会员普查登记和发证工作,填写好工会会员登记表。登记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基层工会,一份留乡镇工会或系统工会。乡镇工会、系统工会要将所属工会会员登记表进行整理,装订造册,同时建立电子文档,便于管理。
  3、各基层工会进行会员普查登记时,要建立会员登记表电子文档,并将会员电子文档送县总工会,经县总工会核对后领取会员证和编号。
  4、各单位领取会员证和编号后根据相关要求粘贴照片,填写内容(正楷字体),每个会员证填写的内容和会员花名册上的内容应一致。
  5、加盖钢印的办法、时间。
  会员证应有基层工会和县总工会的印章方有效。
  (1)县直机关工会9月10日——25日内收齐本单位会员证到县总工会统一加盖钢印。
  (2)各乡(镇)、系统单位、县直企事业单位工会9月25日——10月31日和县总预约后,由县总到其单位加盖钢印。
  三、几点要求
  1、各级工会和工会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工会会员普查登记及颁发会员证工作的重要意义,要高度重视做好包括农民工在内会员会籍管理工作,着眼**大限度把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坚持和完善农民工“一次入会、持证接转、全国通用、进出登记”的会员会籍管理制度,畅通农民工会员会籍接转渠道,方便农民工入会和接转会籍。
  2、各级工会要把“职工有困难找工会”的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使会员确实感受到工会组织的温暖,凡是工会开展的各项有惠于会员的活动,持有会员证的会员可优先享受优惠待遇。各级工会要采取对会员优先培训、优先介绍再就业、优先享受帮扶救助等有效措施,体现会员与非会员的区别,增强工会组织对农民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鼓励和吸引农民工会员珍惜会员身份,自觉配合组织接转会员会籍关系,确保农民工会员队伍稳定发展。
  3、各基层工会要做好广泛宣传动员,结合这次会员普查登记工作,**大限度的把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新发展会员要注明)。今后新组建的工会组织,在建会的同时办理会员登记及发证工作。
  4、会员因工作变动或迁移,调出和调入单位工会组织要及时进行登记。调出和调入单位工会组织都要填写《工会会员证》“组织关系接转”栏目中的相关内容,并加盖工会印章。对退会、自动退会、开除会籍以及调离本单位而转出组织关系或死亡的会员,要及时注销。会员的《工会会员登记表》随个人档案一并移交新的用人单位。
  5、全县工会会员普查登记及颁发新会员证工作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2010年10月底结束。
 

  附件一、工会会员登记表(点击查看详情)
  附件二、新乡县工会会员登记编号号段分配及说明(点)

 

新乡县总工会
2010年9月8日

 

 

新乡县工会会员登记编号号段分配及说明


    
  会员编号有字母、年、月及五位数字组成。字母后边两位数为年份,接着两位数为月份。县直单位以字母“A”开头,县直机关以字母“AA”开头,系统、事业以字母“AB”开头,县直企业以字母“AC”开头。各乡镇的以大写拼音**字母开头。具体如下:
县直机关编号:AA1009XXXXX
系统、事业编号:AB1009XXXXX
县直企业编号:AC1009XXXXX
乡(镇)区编号:
合 河:H1009XXXXX
大召营:D1009XXXXX
翟 坡:Z1009XXXXX
小 冀:X1009XXXXX
七里营:Q1009XXXXX
开发区:K1009XXXXX
朗公庙:L1009XXXXX
古固寨:G1009XXXXX

 

新乡县总工会
2010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