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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总快讯

新乡县1区7乡镇全部建立总工会

2014-08-08 2423

    为更好地服务基层工会、服务广大职工,充分发挥乡镇工会在协调区域内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独特优势,新乡县总工会抓住“2014工会组织建设推进年”这一契机,在全县1区7乡镇全面推动建立总工会。
  为做好乡镇总工会组建工作,县总工会在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后积极向县委汇报,《关于乡镇工会换届选举工作和建立乡镇总工会的请示》经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并批复。根据县委批复精神,县总工会下发了《关于建立乡镇总工会和乡镇工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乡镇总工会的工作职责、委员构成和班子的配备。乡镇总工会委员会设委员7—11名,主席1名,副主席3—4名,其中专职副主席1名;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3—5名,其中主任1名;女职工委员会设委员3—5名,其中主任1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名。主席、副主席人选由县总工会协助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做好提名、考察和选配工作。县总工会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加强对乡镇总工会工作的指导,出台了《乡镇总工会工作规范细则》、《乡镇总工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并及时对新任工会干部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开展工作。
  截止目前,经过半年的有序操作和整体推进,通过履行民主程序,全县1区7乡镇已全部建立总工会,并按要求进行有牌子、有印章、有人员、有制度、有档案、有经费、有办公地点、有活动场地的“八有”标准规范化建设。
  乡镇总工会的建立,理顺了乡镇区域内工会的隶属关系,不仅强化了乡镇工会对区域内基层工会的领导协调地位,解决了基层工会组织网络基础薄弱的问题,而且形成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乡镇工会、村(社区)工会、企业工会的“小三级”工会组织网络,促进全县工会工作全面、快速、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