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总工会关于成立新乡县职工 服务中心的决定
为适应全县基层和广大职工需求,有效整合县总工会内部资源,解决场地、人员不足等瓶颈问题,增强协同合力,提升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能力,经研究,决定成立新乡县职工服务中心。
新乡县职工服务中心是优化整合内部资源的工作平台,承接各部室服务职工的具体事务和日常活动,并进一步做实、做强、做优,实现服务职工群众的工作窗口化、平台化、项目化,面向基层工会和广大职工提供一站式、全方位、多元化服务,更好地适应全县职工群众需求和基层工作需要。
新乡县职工服务中心下设四个分中心:分别是职工服务咨询中心、职工文化指导中心、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县职工服务中心在县商务中心一号楼五楼设立五个窗口,即:来访接待窗口,主要负责职工来信来访的登记、受理、交办、转办;帮扶救助窗口,主要负责困难职工日常帮扶救助;权益维护窗口,主要负责政策法规咨询、劳动争议调解和法律援助服务;就业培训窗口,主要负责就业再就业咨询、技能培训、自主创业服务等;综合服务窗口,主要负责志愿者服务、职工文化、文艺体育服务等。
新乡县职工服务中心将建立健全科学运行机制,努力做好各项服务工作。各中心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职工服务咨询中心
(一)工会组建:开展工会组建指导服务,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规范化建设。
(二)会员发展:组织职工加入工会,组织开展“情系职工、服务会员”活动。
(三)就业服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求职登记,为求职者提供择业指导、咨询服务、职业介绍。
(四)劳动保护:指导建立企业工会劳动保护监督组织、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指导基层工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系统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参与职工工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按照上级总工会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五)婚姻介绍:为广大有征婚意愿的单身职工提供婚介服务。
(六)心理咨询:为全县职工群众提供免费心理咨询服务。
(七)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八)职工疗休养:组织各类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骨干等职工进行疗休养。
二、职工文化指导中心
(一)职工教育培训:开展各类岗位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文化水平、学历层次和职业技能水平;组织开展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比武竞赛活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有针对性做好下岗职工、困难职工做好再就业技能培训工作。
(二)职工文体活动:指导基层工会开展职工文化体育活动;组织县总文化艺术团到基层慰问演出;推进乡(镇)、村(社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建立健全服务中心服务职工制度,向持证会员提供优惠服务,向困难职工提供免费服务。
(三)技能培训服务:根据职工需求,开展各类技能、各种才艺培训;为乡(镇)、村(社区)、企业组建文化艺术团队提供指导帮助。
三、职工法律援助中心
(一)法律咨询: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有关政策的咨询解释工作;与县信访部门互动,调查处理上级和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件,及时向职工和交办单位作出答复;定期分析职工群众信访动态,为上级组织和领导及时准确提供信息。
(二)职工维权:根据职工的要求,受理侵犯职工权益、女职工权益的案件,与信访、人社、司法、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动,发挥职工维权监督员队伍作用,开展全社会、全方位、全员化维权,推进贯彻落实“三书一公布”制度,切实维护包括外来务工人员在内的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 法律援助:为职工提供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咨询;为困难职工代写法律文书,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诉讼、非诉讼调解和仲裁活动。
四、困难职工帮扶中心
(一)生活困难援助: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进行春节资金慰问。
(二)特困职工救助:对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进行资金救助和相关政策优惠。
(三)帮困助学:对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大学阶段进行援助。
(四)大病救助:对身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进行救助。
新乡县总工会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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