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新乡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成功调解了一起久拖不决的涉及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的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争议发生后,该名职工向县总工会劳动争议组织申请调解,县总工会向某公司发出劳动者权益保护意见书。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通过近一个月的努力,耐心的释理说法,取得该公司的理解与支持,**终促成双方互谅互让并签订了《和解协议书》,为这名劳动者争取到了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保障该协议顺利履行,避免当事人诉累,提高工作效率,经双方当事人申请,县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邀请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现场对《和解协议书》的合理性、合法性进行了审查确认,并现场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文书,争议至此圆满化解。
“工会+仲裁”诉前调解模式成立至今,始终致力于构筑化解劳动争议的**道防线,通过“不打官司、不伤感情”的方式,已累计成功调解劳动争议案件5件,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也受到了劳资双方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