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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新乡县第二届职工运动会各项竞赛项目比赛的通知

2013-07-09 3296

新乡经济开发区工会,各乡(镇)工会,各系统工会,县直机关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经请示县委、县政府领导同意,新乡县第二届职工运动会其他各项竞赛项目的比赛于7月至9月陆续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成立由赵茂林(县委副书记、县委办主任)任主任,胡封敬(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常务副主任,梁国宝(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县总工会主席)、徐五民(县政府副县长)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新乡县第二届职工运动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下设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负责运动会筹备、协调运作等日常工作。

   二、比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7月--9月(具体另行通知)

  地点:另行通知

   三、项目设置

  1、集体项目:

  全健排舞(每队运动员人数不低于16人,男女不限);

  拔河(男子集体12人);

  趣味接力赛(男、女组各4人)。

  2、个人项目:

  乒乓球、羽毛球、篮球定点投篮、跳绳、踢毽、立定跳远、100米赛、1500米赛。(以上项目分男、女组比赛);

  地掷球、象棋、跳棋,不分男女组。

  四、比赛规则

  各项比赛均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新比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如无该项比赛规则,则按大会规则办理,各项目的比赛规则由本次运动会组委会制定并另行通知(解释权归本次比赛组委会

  五、奖项设置

  集体项目奖前三名,个人项目设一、二、三等奖(有男、女组分开奖)。另设体育道德风尚奖、组织奖、优秀裁判员奖。团体奖均颁发奖杯(奖牌),个人奖均颁发奖品、证书。

  六、报名要求

  1、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各基层工会要积极动员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参加本次运动会。

  2乡(镇)、开发区、系统工会,县直机关和县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上的,必须组队参加全健排舞、拔河、趣味接力赛(男、女组)和不少于5项的个人项目(每项不超过10人);县直机关和县直企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在50人以下的,可以组队参加一项集体项目,但必须参加不少于3项个人项目(每项不超过10人)。

  3、参赛选手:须为本单位2013年7月1日前在职职工(不得邀请**运动员及体育院校在校生参加比赛,严禁在运动员身份上弄虚作假,经资格审查不符合参赛身份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通报批评)。

  4、报名参加个人项目比赛的人员须交近期1寸免冠半身彩色相片2张(背面注明单位及姓名),用于制作参赛证件,以备资格审查。

  5、各单位参加职工运动会报名表必须于7月12日前报县总工会。

  邮箱:xxxzgh1952@163.com      联系电话:5085906
  附:新乡县第二届职工运动会报名表
 
 
新乡县总工会
 2013年7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