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新乡县职工书画院的通知
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总工会,各系统工会,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新乡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拓宽对外交流渠道,县总工会决定成立新乡县职工书画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新乡县职工书画院的组织领导机构成员由县总工会聘任,每届任期5年。
二、主要职责
1、丰富职工文化生活。组织举办书画展览和“文化下基层”等活动,提高职工审美情趣,把职工的业余生活引向高雅艺术。
2、培养书画艺术人才。举办各种层次、不同形式的书法绘画培训班,大力培养书画人才,提高全县职工书画艺术的整体实力,推进新乡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3、加强对外学习交流。组织推选我县职工优秀作品在**报刊发表,扩大新乡县职工书画家知名度,提升职工艺术影响力。适时邀请全国各地书画名家到我县办展,提高我县书画爱好者和广大职工的审美能力。
三、经费来源
新乡县职工书画院开办费由县总工会承担,待工作步入正常后,活动经费以自筹为主,县总工会适当补助。
四、办公场所
书画院的办公室暂设在商务中心1号楼5楼516室。
附件:新乡县职工书画院组织领导机构名单
新乡县总工会
2016年4月18日
附件
新乡县职工书画院组织领导机构名单
名誉院长:王金岭 梁国宝
顾 问:张国民 杨 淼 任国锋
院 长:刘森堂
副 院 长:王乃勇 许 维 黄建伟 任景松 王凤年
刘兆安 王祖持 李金勇 申喜荣
秘 书 长:申喜荣(兼)
副秘书长:王祖持(兼) 卢 静 李小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