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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中开展“促和谐五个一”活动的通知

2015-02-13 2171

 

 

 

新工字〔2015〕12号

 


新乡市总工会
关于在全市工会组织中开展“促和谐五个一”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平原示范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各企业:
    根据市委市政府《新乡市2015年“5+2”春季维稳总体行动方案》要求,切实维护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的合法利益,有效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基层工会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基层工会领导要高度重视经济和金融领域中存在的风险,切实防范非法集资活动。要组织干部职工、工会会员认真学习、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34号)、《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严禁工会组织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通知》(工发电〔2014〕4号)等规定,充分认识非法集资活动的极端危害性和严重后果,自觉遵守财政纪律及有关法规制度。
    二、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微信、宣传单教育引导广大工会会员和职工群众理性投资,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准的非法集资行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远离非法集资活动。
    三、各基层工会要针对非法集资问题进行专项排查。各县(市、区)、产业工会要在市总工会召开“促和谐五个一”活动动员会后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排查工作。对辖区内工会会员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已参与非法集资会员的基本情况,进行核实、登记,并积极配合其他责任部门依法按规妥善处理,引导职工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
    四、各基层工会要积极作为,主动对接。对因参与非法集资等原因造成生活难以维持、迫切需要帮助的特殊家庭困难人员,列入今年春节前集中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对象,建立帮扶台帐,明确分包责任,落实救助措施,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五、为切实帮助广大会员度过一个祥和的春节,以上各项工作情况请于2月16日(农历腊月28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办公室。
    
    附件:
    1、新乡市工会会员参与非法集资情况调查表
    2、新乡市工会会员参与非法集资情况调查汇总表
    3、新乡市工会会员参与非法集资登记情况统计表


    
    
    新乡市总工会
     2015年2月10日

附件1:www.xxxzgh.cn/uploads/1423811345.doc

附件2:www.xxxzgh.cn/uploads/1423811367.doc

附件3:www.xxxzgh.cn/uploads/142381139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