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新乡县第二届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新乡县总工会文件
新工字〔2014〕35号
关于举办新乡县第二届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的通知
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总工会,各系统工会,各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充分展示广大职工群众拼搏进取、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唱响“劳动**光荣、劳动**崇高、劳动**伟大、劳动**美丽”的主旋律,激发广大职工爱党爱国的情怀,丰富和活跃职工文化生活,展示职工文化和职工群众的艺术风采,经研究,决定举办新乡县第二届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
本次书画、摄影展以“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为主题,力求通过书画、摄影作品展示我县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展示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和各条战线劳动模范的时代风采;诠释劳动的美丽、劳动者的自豪与光荣;讴歌新时期各条战线劳动者的火热生活、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赞美职工在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稳中求进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三化”协调发展示范县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新乡县总工会
协办单位:新乡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新乡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三、参加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农民工)和社会各界人士。
四、征稿要求
(一)作品种类:书法、美术、摄影。
(二)作品要求:
1、书法、美术作品**小不低于4尺对开、**大不超过6尺,作品形式以竖式为宜,不需装裱。草书、篆书另附释文,作品内容积极、健康、向上;美术作品人物、山水、花鸟均可。
2、摄影作品题材、体裁不限,彩色、黑白照片均可,需提供10寸照片附电子版。提倡具有新意展示全县“三工”风采和经济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的作品,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
3、各参展作品须是本人近期原始真作,杜绝代笔作品参展,每位作者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单位及电话。
4、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自负。
5、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五、实施步骤
1、各参展单位请于2014年9月10日前,将作品交送到新乡县总工会办公室,联系电话:15637397951、5085906
邮箱:xxxzgh1952@163.com
2、报送要求:作品以各乡镇、系统、企事业单位工会为单位集中选送。各乡镇、系统工会选送书画作品数量不少于10件,摄影作品不少于10件;直属企业工会选送书画、摄影作品各不少于5件。
六、参展待遇
1、邀请市、县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名单另行公布),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根据作品的质量和数量择优装裱展出。
2、对认真组织、积极参展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纪念品。
3、每位参展作者将获赠本次展览作品集一册,并颁发证书;特等奖各一幅(奖金1500元)、一等奖各2幅(奖金1000元)、二等奖各3幅(奖金500元)、三等奖各6幅(奖金300元),优秀组织奖若干。
4、凡入选参展作者,可直接加入新乡县职工书法、摄影协会,按照协会的相关规定办理。
5、参赛作品不收任何费用,所有参展作品一律不退。
七、展出时间和地点
1、展出时间:2014年9月25日—9月26日
2、展出地点:县委老院南一楼大厅
县委新大楼
新乡县总工会
201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