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升级申报评审活动的通知
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各系统,各企业单位:
我县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以来,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确保企业和职工共享发展成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企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拟进行和谐企业达标升级命名表彰。现就开展和谐企业达标升级申报评审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4年3月15日至4月10日
二、申报评审步骤
1、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新乡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星级评审暂行办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星级考评细则》的通知(新创和办【2010】2号) 和《新乡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百分考核表》进行自查、申报。申报材料:(1)创建和谐企业申报表;(2)创建活动书面材料(不少于800字,一式两份附电子版);
2、企业按隶属关系报乡镇、系统或县总工会。各乡镇、系统初评后,填署等次意见,集中填报辖区企业申报汇总表。(表格附后)
3、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验收、评审,报领导小组确定。同时,对已命名表彰的模范企业、优秀未申报晋级的企业进行复查。
三、工作要求
经济开发区、各乡镇、系统要认真组织,积极动员本辖区企业参与申报评审活动。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广泛深入推动企业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申报评审工作,对照标准认真自查按照要求及时申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沟通协调,认真履行职责,切实搞好评审活动。
邮 箱:xxxzgh1952@163.com
联系人:戚光华
电 话:5085906
附件:1、创建和谐企业申报表 www.xxxzgh.cn/uploads/1396403166.doc
2、创建百分考核细则表 www.xxxzgh.cn/uploads/1396403191.doc
3、和谐企业创建情况汇总表 www.xxxzgh.cn/uploads/1396403208.doc
4、已命名表彰和谐企业名单
新乡县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