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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字〔2013〕5号 关于在全县基层工会中普遍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活动的 实施方案

2013-01-10 4903

 新工字〔2013〕5号

关于在全县基层工会中普遍开展

“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活动的实施方案

 

新乡经济开发区工会,各乡(镇)工会,各系统工会,县直机关工会,各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了贯彻落实全总《关于在企业工会实施“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意见》和市总《关于在全市基层工会中普遍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工作,增强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工作活力,推动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创特色,促进工会工作上水平,县总工会决定,在全县基层工会中开展“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活动,以下简称“三亮”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 “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工会工作亮作为”(以下简称“三亮”)活动要从基层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非公企业工会的实际出发,从**基础、**现实、**易行的环节抓起,遵循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破解基层工会特别是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中机构不健全、工作不规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通过“三亮”活动的开展,实现“建起来、转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的目标,把基层工会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职工之家,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全县非公有制企业工会“三亮”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工会“三亮”要达到全覆盖。
  三、方法步骤
  全县“三亮”活动,从2013年元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活动分为宣传发动、制订方案,抓点带面、全面推进,督查指导总结提升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制定方案(1月-3月)。各乡镇、系统工会要结合实际,大力宣传实施“三亮”活动的目的意义,提高企业干部对开展“三亮”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发动会员职工参与和监督“三亮”活动,争取企业党政领导对“三亮”活动的重视和支持,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意见或方案,形成各方共同推进“三亮”活动的氛围和环境。
  2、抓点带面、全面推进(3月-10月)。针对企业工会面临的不同情况,各乡镇、系统工会要按照县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和进度要求,采用抓典型、召开现场会、推广先进单位做法等方式,扎实推进“三亮”活动的深入开展。对新成立的企业工会要坚持组建工会与“三亮”活动同步推进和实施。在活动开展中,对仍未实施“三亮”的企业工会,要分析查找原因,加大向企业宣传力度,逐户进行排查,面对面进行指导,帮助企业工会按“三亮”活动的目标要求开展活动;乡镇工会、村(社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也要纳入实施“三亮”范围,保证活动实施不留空白。
  3、督导检查、总结提升(10月-12月)。县总工会将成立“三亮”活动领导小组,随时到各乡镇、各系统、各单位进行督导检查,积极探索切合实际、具有特色的新形式、新方法,全面深入推进活动开展,将活动中取得的重要经验成果转化为指导基层工会建立健全“三亮”的长效机制,使“三亮”工作成为常态化、制度化。
  四、主要内容
  (一)工会组织亮牌子
  1、单独基层工会委员会要在单位门面或工会办公地点悬挂与单位名称相对应的工会组织牌匾;联合基层工会、工会联合会要在工会办公地点悬挂规范名称的工会组织牌匾(工会名称须使用上级工会批复的全称)。
  2、工会办公地点应在单位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会务公开栏、单位网站、职工活动场所、职工食堂等一处或多处明显位置公布。
  3、基层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工会分会、工会小组等组织网络,工会工作机构设置等,要制成图表悬挂于工会办公地点内。
  4、工会所属或管理的活动室、阅览室、文体设施等要有工会标志。
  (二)工会主席亮身份
  1、基层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主席(副主席)要以佩戴胸卡、戴牌上岗、印发联系卡、设置办公桌牌等一种或多种形式亮出身份,使职工普遍知晓工会主席,工会换届选举后或工会主席(副主席)人员变动时,要及时更新其信息。。
  2、工会主席(副主席)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工作职责和分工要在企业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会务公开栏、单位网站、职工活动场所、职工食堂等一处或多处显眼位置公布。
  3、工会主席(副主席)每年年初要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和职工的普遍要求,通过职工大会或文字公告等形式,向社区或企业和职工承诺全年要为促进社区、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提供哪些服务、办哪些实事。
  4、工会主席(副主席)每年就个人履行职责情况在会员(代表)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工会工作及建设职工之家情况,并接受会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的评议。
  (三)工会工作亮作为
  1、设工会专栏,及时公开工会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会工作计划、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办理时限和会员评议等情况,同时在单位网站上进行公开。
  2、年度计划确定的经济技术劳动竞赛、职工教育培训、工资集体协商、文体活动、实事好事等工作要公开承诺,切实践诺;年度工作总结、工会经费和资产的管理使用情况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向职工群众公布。
  3、定期对承诺事项完成情况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4、通过媒体、信息、版面等形式向职工大力宣传工会组织在班组竞赛、开展困难帮扶、落实职代会制度等工作中的新做法和新成效,进一步增强职工群众对工会组织的认知度和信任感。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三亮”活动的组织领导,县总工会成立由县总工会主席梁国宝同志任组长,县总工会副主席申喜荣同志任副组长,县总工会各部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三亮”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总组宣部)。各乡镇工会、各系统工会也要成立相应的“三亮”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本系统“三亮”活动的推进工作,确保进度和质量,切实抓好落实。每月月底向“三亮”活动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信息。
  六、工作措施
  (一)深化活动内容。要在亮牌子、亮身份、亮作为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载体,推动基层工会健全工会组织体系,独立设置工作机构,配备工会主席、副主席及其他专兼职工会干部;依法进行工会法人资格或工会法人代表变更登记,按时换届选举,加强会员会籍管理;健全各项组织制度、民主制度、工作制度;坚持会员代表大会制度,实行会务公开;建立单独工会财务帐号,独立使用工会经费,保护工会资产;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安全生产、劳动争议调处等维权机制。
  (二)拓宽活动范围。乡镇工会、村(社区)工会、企业工会、新社会组织工会、个体经济组织工会全部纳入“三亮”活动。机关工会、事业单位工会、企业工会所属工会分会、工会小组以及其他工会专兼职工作人员可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三亮”。
  (三)实现有机结合。开展“三亮”活动,要与“学习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三个普遍”活动相结合,积极争取党组织的领导和支持,做到与党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与推动企业普遍建会和“职工之家”建设相结合,规范建会程序,提升建会质量,做到建会、建制、建家统筹同步推进;与会员评家工作相结合,把会员和职工的满意度、为会员和职工办成的实事好事、单位党政的认可度等作为衡量开展“三亮”活动成效的主要依据;与全总“面对面、心连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和县总的“双爱双评”活动相结合,推动困难职工多、生产经营困难、劳动关系矛盾突出、工会工作推进有难度的企业工会提高科学化水平。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工会,各系统工会,各单位工会要把开展“三亮”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工会主席亲自抓落实。要积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二)明确责任主体。各乡镇工会、各系统工会和集聚区工会主要负责本地区企业“三亮”活动的部署督导,及时研究“三亮”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切实承担起指导督促所辖基层工会开展“三亮”活动的职责,集中时间组织专门人员具体推动落实,帮助基层工会解决在“三亮”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做到组建工会与开展“三亮”活动同步进行。
  (三)典型示范推动。各乡镇、系统工会要善于运用典型推动工作。选树2-5个不同所有制形式的“三亮”活动示范点,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工会“三亮”活动的全面开展。
  (四)强化激励约束。县总工会将定期抽查,适时通报“三亮”活动进展情况,并将“三亮”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工会年度工作考核表彰的重要内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作为“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要评选条件之一。

 



                                                    新乡县总工会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