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2013年元旦和春节期间深入开展帮扶困难群众活动的通知
新乡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企业:
2013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以人为本、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县委、县政府决定, 在2013年“双节”期间继续开展帮扶困难群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做好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开展帮扶困难群众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一贯作风,是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的客观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全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帮扶工作的重要意义,关心群众生活,体察民众疾苦,解决百姓困难,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送到每一个困难群众身边。同时,要做好思想动员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帮扶困难群众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以更加深厚的感情、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积极地态度参加帮扶活动,把帮扶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精心组织,切实做好“双节”期间的帮扶工作
(一)全面掌握情况。要进一步摸清困难群众的底数,完善困难人员档案,认真制定帮扶工作方案,做到基本情况清晰、主要困难明确、帮扶措施可行。特别是对正在进行产权制度改革企业中的困难职工,要确保他们在**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帮助。
(二)深入开展党组织和党员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活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双节”期间普遍走访困难群众尤其是特困群众,帮助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并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助落实应享受的政策待遇。同时,要拓宽帮扶渠道,积极发挥党组织优势和党员干部自身特长,向苦难群众送政策、送信息、送技术、送岗位、送资金,把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三)广泛开展社会捐助活动。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为困难群众捐款捐物,多方筹集资金和物资,加大帮扶力度,切实为困难群众办实事。
(四)做好“双节”值班和紧急救助。“双节”期间,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值班制度,对于紧急突发性事件,要及时请示报告,妥善处理,不得延误;对需要帮助的特困群众,通过帮扶热线、社会平台、新乡县帮扶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等渠道进行紧急救助,使他们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三、形成合力,掀起开展帮扶活动的新高潮
在帮扶活动中,各有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协调,进一步形成齐心协力搞好帮扶活动的强大合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教育、工商、税务、城管等部门要检查各自出台的优惠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在明确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的基础上,采取政策督察、社会举报、新闻监督等方式,确保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工商联等社会团体和社会力量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开展社会帮扶活动,在全县形成社会扶贫济困的良好风气。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帮扶活动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的宣传报道,反应帮扶活动的实际成效,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推动帮扶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四、深入开展为困难群众捐款活动
(一)捐助范围: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市属垂直单位、各外商投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所有在新乡县工作、生活且有捐助能力的单位和个人。
(二)捐助时间:2013年全县捐助活动从2012年12月14日开始,至2012年12月31日结束,所有捐款在2013年2月2日前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
(三)捐助原则:捐款活动坚持量力而行、自觉自愿的原则,不搞硬性摊派,在发动干部职工捐款的同时,单位集体也可以捐款。此次捐助希望有能力的单位多做贡献,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捐助,做出表率。对于那些本身就比较困难的干部职工,不要求他们捐款。
(四)方法步骤:全县各级党组织、工会组织要切实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发动,组织好、安排好捐款活动,指定专人负责收缴捐款。全县干部职工个人捐款和单位的捐款,由单位专人负责统一送交县帮扶中心,县帮扶中心统筹安排帮扶事宜。
(五)救助对象:县帮扶中心接收的帮扶捐款,主要用于救助新乡县境内困难群众。
(六)具体要求:
1、充分认识开展社会帮扶捐款活动的重要意义。开展帮扶捐款活动,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困难,是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现实需要。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充分认识解决好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重要性,把帮扶捐款活动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好落实,广泛发动,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扎实实做好帮扶捐款工作。
2、认真做好帮扶捐款的组织、发放工作。通过广播、电视、信息通报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帮扶捐款的接受、管理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3、加强帮扶捐款活动的领导,临时成立捐助活动办公室,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封敬同志任主任,县总工会主席梁国宝同志任副主任,县委办、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人劳局、县审计局、县监察局、县工业局、县工商联、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捐款接收单位账户名称:新乡县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
捐款接受账号:1032518012
开户银行:县联营
办公地点:新乡县帮扶中心(县政府老院大门口西邻)
捐助热线电话:5085850
中共新乡县委办公室
新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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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乡县委办公室 2012年12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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