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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

新乡市总工会关于加强职工代表培训的实施意见

2014-06-11 20037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切实提高职工代表参与管理和监督的能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根据省总豫工发[2014]7号文件,现就加强我市职工代表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培训职工代表的重要意义
  加强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的职工代表队伍,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重要部署的根本要求,是全面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客观需要,是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发展更加广泛的基层民主政治的重要基础。有利于畅通职工民主参与渠道,加强企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有利于更加有效地发挥职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规范有序地反映职工的合理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调和劳资矛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利于依法履行职代会的各项职权,深化厂务公开,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发展。
  二、统筹规划培训职工代表的目标任务
  全总和省总开展的这次系统性的职工代表培训工作分两年完成,2014年完成全市职工代表培训任务的60%,2015年完成全市职工代表培训任务的40%。
  规划好职工代表培训任务,既要有面上的覆盖,又要有数量上的保证,使广大职工代表都有机会接受较为系统的培训。对公有制企业和事业单位,覆盖面要达到100%,并有90%以上的职工代表参加脱产培训;对非公有制企业,覆盖面要达到80%以上,并对80%以上的职工代表进行脱产培训;对实行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事业单位,要通过厂务公开等形式和载体,使广大职工了解职工民主政治权利的基本内容,了解企业民主管理的主要形式和相关程序,使广大职工真正成为企业民主管理的主体。
  三、不断丰富培训职工代表的内容
  培训职工代表主要侧重于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方针政策,企业民主管理在发展基层民主中的重要作用;二是涉及劳动关系方面的法律法规;三是职代会、厂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集体合同等民主管理制度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的基本知识;四是职工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五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有关情况。
  《职工代表培训教材》在全总统一编发之前,由各单位根据要求的培训内容自行编写培训资料。也可根据各单位实际编写一些职工代表应知应会的补充内容,作为学习资料发给职工代表。
  在此基础上,要针对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根据企业发展的新要求、劳动关系的新变化、职工群众的新期待,逐步完善和丰富培训的内容。使培训课程的设计安排更加符合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更加贴近职工代表有效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需要,更加有助于职工代表有序表达职工的利益诉求。
  四、建立健全培训职工代表的工作机制
  培训职工代表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要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和参加人员,注重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克服形式主义。要切实保障职代会换届前当选的职工代表普遍接受应知应会培训,届中每年职代会召开前组织集中培训,职工代表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的时间应不少于8个学时,为职工代表进行系统学习创造平台;以网络课堂等形式为有效补充,利用本单位内部办公系统,开设企业民主管理专门课堂,组织职工代表进行自我学习、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为职工代表自我教育拓展渠道;以激励引导为重要手段,组织职工代表开展民主管理知识竞赛,表彰和奖励在竞赛中取得优秀成绩的职工代表,为职工代表提升能力营造氛围。要加强对职工代表学习培训的考核,建立完善培训工作档案和管理制度,培训情况要记入《职工代表工作手册》。职工代表培训期间,企事业单位应当按正常出勤落实有关待遇。
  五、职工代表培训的方式
  培训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培训师资骨干、集中培训职工代表的方式进行。市总将于6月下旬举办职工代表培训师资班。市总负责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及市属企事业单位的师资培训,各基层企事业单位工会负责本单位职工代表的培训工作。各县(市、区)总工会根据本实施意见要求制定职工代表培训方案,为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工作提供师资保障,按时完成任务(见附件1)。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于12月底前将《职工代表培训登记表》(见附件2)报市总工会民管部。
  六、强化工会组织的主体责任
  基层工会委员会是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要切实担负起培训职工代表的主体责任,积极争取党政的支持,形成党委领导、行政支持、工会运作、职工代表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积极争取把职工代表培训纳入本单位职工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在培训时间、培训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要加强指导和服务,建立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督促检查、评估考核和工作通报制度,把职工代表培训工作纳入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和机制建设中,促进职工代表培训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要加强调查研究,发现先进典型,总结推广经验,推动职工代表培训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市总将把职工代表培训工作作为评先表彰的基本条件,年终将对各单位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
    
  附件:
  1、各县(市、区)、产业职工代表培训目标任务分解表
  2、职工代表培训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