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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组建

新乡县总工会关于推进“三个普遍”工作实施方案

2011-09-01 6680

新工字〔2011〕25号 

新乡县总工会关于推进“三个普遍”工作实施方案
 
 
新乡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工会,各系统(产、行业)工会,各企业工会:
为贯彻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的《新乡县全面落实“三个普遍”工作实施方案》新办〔2011〕7号文件精神,切实扩大工会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普遍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结合新乡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本区域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数为准,以全总企业法人数据库目标数为基数,落实“三个普遍”三年目标任务。
(一)全力推进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2011年组建率达7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80%以上;2012年组建率达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2013年力争组建率达9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97%以上。做好数据核查、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工会干部队伍建设。
1、抓好工会组建工作。要根据全总企业法人数据库、新乡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百日集中执法行动汇总的企业数,凡企业人数达到10人以上的可以独立建会,企业人数已达到20人以上的,必须独立建会。不足10人的企业(含工商户),两个以上单位要建立联合工会。不得以基层工会联合会代替所属企业建会,消除以基层工会联合会代替所属企业建会的所谓“覆盖”现象。
2、抓好村(社区)工会建设。按照上级工会关于加大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建力度的总体要求,年内符合建会要求的村(社区)、产业集聚区、**园区要建立工会联合会。村工会联合会要覆盖辖区内所有企业,对辖区内不具备独立建会的企业、工商户,应根据地域或行业建立若干联合工会。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工会联合会(联合工会)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以及覆盖企业名册、会员名册等资料工作台帐。
3、抓好职工入会工作。基层工会组织要排查掌握职工数和会员数,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加入工会组织,做好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入会工作。在工会组织全覆盖行动中,要坚持边组建,边抓好职工入会工作,让更多的会员享受工会组织的服务和关爱。
4、抓好规范化建设按“六好”标准抓好乡镇工会规范化建设和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企业工会要有牌子、有房子、有制度、有档案、有印章、有活动。建立健全基层工会工作制度、工作运行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坚持党工共建,继续推行农村(社区)、企业党组织负责人兼任工会主席。
(二)全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设
2011年,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到85%,其中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全部建立,乡镇、**园区、产业集聚区和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达到80%以上。2012年,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到95%以上。2013年,力争建会企业全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要按照省市和新乡县《推进工资集体谈判工作方案》新政办[2010]13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分类指导,着力推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工资分配问题进行协商的共决机制,使集体协商成为企业决定工资分配的基本形式;二是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使职工收入随企业效益增长而调整,与企业劳动生产率、政府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因素的变化相适应;三是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履行情况要通过职代会、厂务公开等渠道定期公开,接受职工民主监督;四是加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协商代表培训工作,提高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业务水平;五是定期开展企业内部职工技术技能等级评聘工作,做到技术职称与工资相挂钩;六是履行工会法律监督职能,要求企业落实**低工资标准规定,无克扣和拖欠工资现象。七是从企业实际出发,确立工资集体协商的重点。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初期,**先是要把协商机制建立起来。协商形式和内容可以灵活多样,有所侧重。
(三)全力推进厂务公开企业民主管理建设
2011年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80%以上,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70%以上。2012年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90%以上,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75%以上。2013年,已建工会的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会制度实现全覆盖,已建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到80%以上。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已建工会组织的企事业单位应依法普遍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进一步完善乡镇区域性职代会制度,抓好规范化建设,**大限度发挥乡镇区域性职代会作用。二是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制度,建立完善“五个一” (即一台规范召开的职代会、一本不断完善的集体合同、一个固定的公开栏、一个正常开启的意见箱和一项民主管理考核制度)内容。三是建立适合新经济组织的其他民主管理制度,根据自身实际,丰富民主管理制度,采用民主恳谈会、劳资协商会、职工议事会等形式,推进民主管理创新发展,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权利。
二、工作措施
1制定计划,稳步推进。各乡镇、系统工会要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所属企业法人建会情况的核查工作,实现辖区内工会组建情况“四清”,即未建会企业数量清、所处区位清、未建会原因清、推进建会工作情况清。对所属企事业单位“三个普遍”逐家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建立工作台帐,同时做好数据库录入工作,形成底数详实的“三个普遍”工作档案信息库。要争取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将推进“三个普遍”纳入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纳入深化和谐企业创建的总体要求,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单位进行分类排队,围绕“三个普遍” 制订工作计划和措施,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抓好重点、难点工作,切实推动“三个普遍”广泛深入开展。
2、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和信息平台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展“三个普遍”的重要意义,宣传开展“三个普遍”工作的先进典型。通过宣传引导,提高企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开展“三个普遍”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企业开展 “三个普遍”的自觉性和建制意识,提高广大职工参与热情,为推进“三个普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3、加大力度,强化建会建制。乡镇、系统工会要督促指导企业尽快建会建制。一是工会工作制度、集体合同制度、民主管理制度(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等三个制度同步建立;二是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代会工作小组(安全保护小组长、生活福利小组长、提案征集小组长、巡视检查小组长)等五个组织同步建立;三是公开栏、意见箱、工会法人资格登记、工会帐户、工会会员名册、工会台帐、工会公章和工会办公室等八项工作同步建立,有条件的要建立职工之家活动室。对未建会建制的重点企业,要实行重点指导,帮助和督促企业及时做好建会建制工作。
4、突出重点,创新工作载体在推进“三个普遍”工作过程中,要注重抓住工作重点,党工共建,规范运作,务求实效。
工会组织建设要以非公有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台资企业、工业园区为重点领域。一方面要以工会经费税务代征新办法的出台为契机,加大推进力度。要加大推进包括村(社区)、楼宇、市场、一条街在内的区域性工会组建力度,努力提高工会组建率和覆盖率。另一方面采取边组建、边协商、边突破的工作方式,解难题,攻难关,促发展。
工资集体协商:重点抓好未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未续签工资集体协议、职工工资长期不增长、将**低工资标准作为大多数职工工资支付标准、劳资矛盾突出等五类企业,并以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组建为突破口,依照《新乡县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操作办法》新创和办[2011]1号,积极推进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
民主管理工作:要根据量大面广中小型企业的特点,对同一村(社区)、同一行业,重点抓好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制度建设,扩大建制覆盖面。按照省总《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意见》豫工文[2006]38号的文件要求,今年重点要抓好乡镇、基层示范工会职代会制度建设和厂务公开工作,以乡镇区域性职代会制度建设来推动乡镇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
5、加强培训,提升工作水平加强对基层工会干部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职工代表培训工作。把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普遍建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纳入工会教育培训的重点,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把工资集体协商民主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等操作程序、工作规范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开展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大范围的专题培训和专题辅导,全面提高基层工会干部、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和职工代表参与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他们在推进“三个普遍”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6、检查落实,确保工作效果。各级工会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推进企业普遍建立工会、普遍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和普遍建立民主管理制度。要认真及时做好资料积累归档,建立健全台帐,及时核对全总法人单位数据库情况,边组建边录入,9月份重点做好核查录入的查漏补缺工作。县总工会将加强督导,适时通报工作情况,重点督查工作开展和落实情况,切实消除玩数字游戏、签“档案协议”等现象。“三个普遍”进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新乡县总工会
2011年9月1日